建设工程网校 建设工程网校 建设工程网校 建设工程网校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正文

关于推荐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更新:2019-12-10 20:18:28  |  来源:转载
标签: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

关于推荐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关于推荐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全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苏建函办〔201958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建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供“全流程、全链条、全覆盖”技术指导。本次聘任入库的专家,我局将择优推荐进入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10以上从事交通、石油化工、电力、能源、通信等行业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10以上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行业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等工作经历; 10以上从事消防审核验收、消防救援、火灾调查等工作经历;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4.主持或参与不少于2项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或消防安全课题研究;主持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5大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工作;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5大型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或监理工作;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10大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工作;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过不少10大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验收工作;具有丰富灭火救援、火灾调查经验。

5.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7.特殊专业、特殊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聘任入库。

二、推荐程序

申报人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由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

1.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表》(1),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含行业协会、学会)。专家申报表和相关材料须提供两份,且照片为1寸免冠彩色照片。

2.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报所在地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3.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核实相关材料,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个人申报表、汇总表于20191210日前报送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的专家申请表和汇总表、PDF格式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社团、企业等积极推荐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专家;

2.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联系人:杨晓伟;联系电话:0512-65218250;电子邮箱:403119984@qq.com;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39号。

 

附件: 1.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报表.doc

2.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全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苏建函办〔2019〕580号).pdf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25

关注我们